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
三类人员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是指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既企业专职员C1和施工现场专职员C2。
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及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资料员需要通过统一的资料员考试,取得资料员职业资格证才能去相关部门正式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