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前期沟通
前期沟通是项目立项的前提和资料输入来源,必须和客户就设计方向、设计内容、设计风格等进行深入地探讨和沟通。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前期细致的工作才能保证日后项目的顺利运行。
2.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是产品日后能与市场相融合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抱着从零开始的态度,认真地分析市场上成功与失败的案例,才能取长补短,做出既有新的创意又迎合市场的设计来。
3.产品策划
产品分析,产品定位,产品决策,产品策划是产品实现产业化的核心。无法实现产业化的设计,纯粹废品。
4.概念设计
此阶段工作的核心是创意,设计公司将前一阶段调查所得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提出概念,创意和设想,进行工作者环境,效率以及使用界面方面的调查,从而进一步完善改进创意
5.外观设计
设计公司对其创意的可行性加以论证,并通过优化,协调该产品在外观、颜色、细节、特性以及功能等方面的复杂关系,从而使该创意更具可操作性。然后完成外观模型以及概念设计原型的制作,后运用三维辅助设计完成具体的设计工作,制做出样品
6.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就是通过3D软件设计好产品的内部结构,并确定零件的材质、表面状态、结构强度以及模具优化等等工作,并确定生产中所需的规格和技术,测算材料和制造成本,配合好相关供应商进行下一步的生产工作。
7.电路设计
电子电路设计通常面对的是电路系统没有标准化的比较简单的电器设计,这类产品一般的用量不会特别大,但是如果能把电子电路设计做好做完善,那么对产品的实用性和产品价值方面就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了。
8.软件设计
软件设计主要指的是人机交互界面和产品控制软件。而通常不包括增值类的软件,例如:工具软件,游戏等等。软件设计在产品中的价值我们只需要对照NOKIA和APPLE的产品就能明显的感觉出来,NOKIA的产品偏实用,而APPLE的产品有着无与伦比的娱乐性和人机交互体验,而这些都跟庞大的软件设计团队有着直接的关系。
9.试产跟踪
跟产的目的是在结构件的次试装配中能更快速、更的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加快整个项目运行的速度。
10.市场反馈
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总结和分析永远是有效而必须的。工业设计的反馈可以通过客户的销售部门和售后部门来获取,也可以通过小范围的市场调查来获取,具体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则取决于项目的重要性,以及当时具体的情况
机械外观设计的作用不外乎下面几点:
(1)产品造型应满足产品功能要求,充分体现功能使用合理性、宜人性 和环境适应性及形体精美为主的物质与精神功能要求。
(2)造型设计时应考虑实现形体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条件,在此 基础上,设计出具有时代感的好产品。
(3)要具有形体良好的立体效果与视觉效果,即稳定、协调与均衡。
(4)在确定产品造型的任何参数及布局时要注意操作位置、动作轨迹、 工作程序以及操作工人姿态变化应符合人体功能的要求。
(5)造型设计还应考虑具备良好的工艺性和艺术性,线条应简明、合 理
外观设计由专利法予以保护,商标由商标法予以保护,二者似乎不应有重叠之处。但在事实上,外观设计与商标又有一些共同之外。外观设计是由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构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案、形状或其结合构成的。至少,二者在构成上都有形状和图案等要素。既然商标的主要作用是区别不同的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指示商品的来源,既然外观设计和商标在构成上又有相同之处,那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具有识别性和指示性时,就应当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将商品标记划分为四类。从可识别性和可受保护性来说,这四类标记由强到弱依次是: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指示性标记一般是由文字或文字与图形的结合而指示商品的来源和特征等;描述性标记,包括姓氏、地理标记等,只有在市场上具有了识别性,也即获得了“第二含义”时才能受到保护;通用标记,不具有识别性,因而不受保护。
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美国是首先确定有关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国家。如果某一外观设计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任意性或奇异性标记”,其使用者可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或要求商标权的保护。然而,具有内在识别性的外观设计并不多见。如果某一外观设计不具有内在识别性,则相当于上述的“描述性标记”,其使用者在寻求商标注册或商标权保护时,必须证明该外观设计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第二含义,可以向消费者指示商品的来源。由于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不具有内在识别性,在外观设计的商标权保护上,证明有关的外观设计已经在市场上获得了第二含义,就是非常重要的。
产品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还隐含了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即使用了某一外观设计或具有某一外观设计的产品是可以批量复制生产的。如果不能批量复制生产,不具有工业实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