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S各级认证要求,认证条件
各级认证要求
1、四级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
2、三级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两年以上。
3、二级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4、一级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注:一共四个级别,四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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