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为: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
1、准备申请文件,向专利局提出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上述申请文件有规范表格及书式要求,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打印纸质版,或者直接电子版提交。
2、提交申请至专利局
纸质版申请:面交或者邮寄至专利局受理大厅,或者专利局在各地的代办处。
电子版申请:通过CPC客户端编辑文件提交,或者使用电子申请系统网页版进行在线提交。
3、专利局进行受理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后,审查是否存在不受理的理由,例如文件格式不对、缺少必要文件内容等等。
合格:发出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不合格: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书60日内请求行政复议)。
4、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经费减备案并审批合格、且在提出申请时请求费减的,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享受70%、85%的减缴,实缴150元或75元。
5、专利局启动初步审查
专利局审查员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中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要求进行逐一审查。
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申请人在通知书指定期限内提交补正/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经答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授权通知书;
经答复仍不未克服通知书指出缺陷的,发出驳回通知书。
6、收到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申请流程结束
6.1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书的情况
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要求缴纳年费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