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润滑 起重机各机构的工作性能和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润滑。 润滑时,机电产品的保养、润滑参见自身说明书,走行大车、吊重桁车等应每周注一次润滑脂。卷扬机加注工业齿轮油(SY1172—80)200,应经常检查油面高度,及时补充。 二、钢丝绳 应注意钢丝绳断丝情况。如有断丝、断股或磨耗量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绳,可以选用的钢丝绳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光面钢丝绳。 三、吊具 吊具必须定期检查。 四、滑轮组 主要检查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无崩裂及滑轮在轴上有无卡住现象。 五、车轮 定期检查轮缘和踏面,当轮缘部分的磨损或崩裂达到10%厚度时应更换新轮。 当踏面上两主动轮直径相差超过D/600,或踏面上出现严重的伤痕时应重新车光。 六、制动器 每班应检查一次。 制动器应动作准确,销轴不许有卡住现象。闸瓦应正确贴合制动轮,松闸时闸瓦间隙应相等 [2] 七、减速机漏油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型号标准 门式起重机用代号、额定起质量、跨度、工作级别4个主要要素特征表示型号。 二、单主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DG、MDE、MDZ、MDN、MDP、MDS。 如:MDN—单主梁单小车抓斗吊钩门式起重机; MDS—单主梁小车三用门式起重机。 三、双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G、ME、MZ、MC、MP、MS。 如:MG—双梁单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ME—双梁双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根据行业标准GB/T14406规定,龙门吊主要由以下零部件构成 1、圆柱车轮 2、缓冲器 3、块式制动器 4、钢丝绳 5、起重吊钩 6、司机室 7、减速器 8、铸造滑轮 9、铸造卷筒 10、电动机 11、电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