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于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后的金属制品。包括:
(一)废钢铁 废锅勺、废炉具、废炊具、废缝纫机、废旧自行车、钢铁制的废生活用品; 废农用工具:废镰刀、废锄头、废镐、废锹、废犁铧、废水车及零件、报废的小型农用机具和粮食加工设备、废人力车及其废零件等。
(二)废合金钢:废不锈钢餐具等
(三)废有色金属 报废的有色金属生活用品:铜、铅、锌、锡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炉、蜡台等; 废牙膏皮、有色金属的废药管等。
废旧钢铁的回收运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我国当时和往后恰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钢材能供应的数目,远不能满足四化建设的需要。因为国家外汇有限,进口钢材的数目往后也不能增加太多,处置钢材材料缺少,除了安身国内矿山和进口矿石外,大力回收运用废钢铁是重要途径。
废旧金属是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首要品种。因为废旧金属的数多,成效大,效益高。据报道,当时全世界出产的钢大约有45%,铜有40%,铝有50%是由回收的废金属冶炼而成的。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