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实行持证施工安装调试的建筑消防设施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固定灭火系统: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 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3、建、构筑物承重结构防火喷涂保护;
4、防火卷帘门及其控制系统。
从事消防事业多年,拥有消防设计资质,消防施工资质,装饰设计资质,装修施工资质,建筑机电安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资质,钢结构资质,建筑劳务资质,你有消防工程项目,需要挂靠消防公司消防资质,建设消防资质,资质除了消防资质,辅助资质一并使用。
此外,公司不管项目,你的项目自己管理,独立处理。分公司银行独立开户,让你做项目无后顾之忧。只要你有能力承接工程项目,公司资质让你无忧。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防火门、灭火器、灭火器箱、消火栓、消火栓箱、水枪、消防水带、内可式接口、应急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等)及抽样送检报告和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货证明。
4、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鲜章),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或设计备案凭证)。
施工图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 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