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需有独立性及具相关专业知识。常见的财务审计有以下3种:
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资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促进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国家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其实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财政政策,通过审计,找出被审计单位不遵守财政纪律的方面,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和处罚来达到促使被审计单位及时更正错误,以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