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联,是指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包含在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两者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在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不存在差异。
无论是研究开发费用,还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专项审计中都涉及高新技术的识别。注册会计师不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家,《专项审计指引》为此做了如下规定:
(1)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是申报企业的责任。
(2)申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
但《专项审计指引》也规定,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清楚地说明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就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问题利用专家的工作。
要求针对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比如,了解申报企业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了解申报企业研究开发部门的设置和分布,以及是否存在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了解申报企业为从事研究开发活动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入以及为这些投入而使用的资金的来源,了解申报企业是否确立了创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了解申报企业是否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作为主要的业绩考核指标。
企业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时,一般需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项审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开展此项审计活动,需要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由于不同企业的业务做法不同,审计工作难度也存在一定差异。建议企业找专业的审计机构获取具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