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交易相对人并无审查签订合同所用印章是否为真实的义务。如果碰到公司以印章虚假为由主张合同并非公司的意思表示,对公司没有约束力时,相对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反驳:(1)该公司在其他的场合使用过该公章,且该公司没有否定其效力;(2)证明该公司除该枚印章以外,还存在多枚印章,且同时在不同的场合使用;(3)证明使用该印章签订合同的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4)证明代表公司使用该公章签订合同的人构成表见代理或构成公司的职务行为。
公司印章分类、用途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二)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 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五)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接着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
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定点刻公章单位重新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出具法人委托授权书、印派出所报案登报声明的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