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258号

    联系:王先生

    手机:

    电话:

    传真:

    Q Q:1261178899

    微信:

    小程序

    华夏大唐高层多层避难间销售,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2024-11-26 01:00:01 62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避难层按其围护方式大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敞开式避难层。敞开式避难层是指四周不设围护构件的避难层,一般设于建筑顶层或平屋顶上。这种避难层结构简单,投资小,但防护能力较差,不能保证不受烟气侵入,也不能阻挡雨雪风霜,比较适合于温暖地区。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的规定执行。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757960 次     店铺编号116392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八方客     专属客服:帅国莉    

    1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