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RoHS 1.0:2006年欧盟立法制定一项强制性标准 RoHS 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Hg、镉、六价铬、多溴联本和多溴联本醚共6项物质。
欧盟 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本二岬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国推 RoHS: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23号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规定(以下简称《实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第 一 批)》的产品, 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
联系人/电话:陆工 13536616264 (号码长期有效)
管控范围
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测试原则
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
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Hg/Cr6+六价铬); 中文来自 JianCe Happy 的赵工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多溴联本PBB/多溴二本醚PBDE)以及四项邻本二岬酸旨(DIBP、DEHP、DBP、B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