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废钢: 1类202 A≤1000mmX500mm,厚度≥10mm,单重:3kg~10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2类202 B≤1500mmX700mm,厚度≥6mm,单重:2kg~12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废钢铁反复回炉炼钢、循环使用,不仅不会降低钢材的内在理化性能和技术指标,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炼钢过程就是钢水净化过程。废钢铁每回炉一次,其内在的有害元素(硫、磷、硅等)及其他杂质就被净化一次。所以说,用废钢铁回炉炼钢,有利于提高钢水的内在质量,提高钢材的理化性能和技术指标,可谓“凤凰涅粲、浴火重生”、“百炼成钢”。
废钢铁经常粘有油和润滑脂之类的污染物,不能立刻蒸发的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等易汽化物料,会因炸裂作用而迅速在炉内膨胀,也不宜加入炼钢炉。为此,许多钢厂采用预热废钢的方法,使用火焰直接烘烤废钢铁,烧去水分和油脂,再投入钢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