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的工程。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了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
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的拆除方法和顺序,应根据桥梁完好情况和总体拆除方案确定,并确定块体尺寸、重量和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路灯、交通标志、广告牌、隔音屏障等附属设施应先拆除,确认停电后,方可拆除。
2、拆除桥面系时,应测量跨桥结构的挠度变化;发现拆除作业危及结构时,应停止拆除,并分析原因。
采用机械拆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选择适当功率的机械设备。不宜使用自重大或振动大的机械设备。
大型设备应停放在桥外作业;停放在桥面板上作业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措施分散施工荷载,必要时应检查计算桥面板施工荷载。
人工拆除方法只能用于拆除木结构,木结构,土木混合结构的拆除;通过人工拆除危险程度建造更大或结构的拆除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框架结构,钢结构及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结构,危险非常的大,所以必须通过机械或爆破拆除。施工组织设计由拆除承包企业技术部门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经总监审查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房屋建筑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经公安部门批准。
1、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2、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3、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4、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5、爆破拆除,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6、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将投保证明及拆除作业人员名册报市房屋拆除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