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申请主体(境内公司)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名称;
2.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3.投资主体经营情况: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股东情况介绍、企业优势、投资实力及代表性项目分析;
境外投资终目的地公司(境外)情况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境外公司拟注册名称、境外公司注册地与注册金额、境外公司经营年限、股权结构与股权比例;
2.境外公司简介;
3.产品与技术分析:产品介绍、技术分析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开展相关项目,该证书就作废了,届时如果有新的项目,企业需要重新办理ODI投资备案。
投资主体如需申请境外投资项目延期,也可以向发改委申请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进行延期,单次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外汇登记程序。
1、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