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是需要兼顾决策效率及科学性,保障投资,同时又避免资金不合规出境,是多数企业即将面临的问题。因此,企业在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且需要提供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11号文》的相关规定,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目前实行核准的管理方式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涉及敏感国家或涉及敏感行业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国内公司需要进驻海外市场,处理业务等需要创建海外公司;
2、企业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银行则需要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3、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4、国内企业同国外公司有合作的项目或业务,
5、内地公司需要为海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付款。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资料
1、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
2、境外投资备案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决议;
6、项目背景说明;
7、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8、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原件);
9、审计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项目信息发生变更,包括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出资情况、经营范围等,变更手续与新办手续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