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
穿透性管理意味着对于终目的地企业设立的路径上所进行的投资行为不予理会。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
备案所需资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 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
加拿大的企业分为个人独资、合伙、公司三种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经营收益由投资人独享,不用与其他合作者分配
2、组织机构简单
3、完全由投资人控制,投资人说了算,无需与他人协商
4、低税收。企业的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核算,纳税额可能低于公司制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优点:
1、投资人为2至25个,资本金较独资增加
2、企业亏损由合伙人共担
3、由于合伙人多,增加客户数量和业务种类。
三、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投资(或称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责任,既有限责任
2、融资能力强,资本可以很多
3、股权转让容易。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