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用料分类
主要有四类:皮沙发、面料沙发(其实是布艺沙发)、曲木沙发和藤制沙发。
按风格分类
可分为美式沙发、日式沙发、中式沙发、欧式沙发、现代沙发。
按所用场所分类
可分为酒店沙发、ktv沙发、民用沙发、餐厅沙发、办公沙发、家用沙发、休息会所沙发等。其所用场合不同,所用的沙发亦各具特色。
沙发是家具产品中的大宗消费品,量大面广。本标准是对QB/T1952.1-1999标准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如下:
1、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性材料、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
2、主要尺寸要求:本标准对产品主要尺寸中的座前宽和座深保留外,对座前和背高的尺寸作了相应调整改动,并取消了扶手高的尺寸规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
用料要求:⑴.产品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⑵.产品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⑶.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原规定为+1%。并在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依据。⑷.对纺织品面料、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4级的规定。
木工工艺
a、实木在组装前经过四面刨光处理,使每一个框架更加精致美观。b、沙发的框架背面、侧面、扶手均采用优质纤维板封装。
c、为了完善构造以及加固框架, 框架的每一个接合处都使用经过充分而切割的木制三角架进行定位,并且用胶水和螺钉进行固定。d、采用直钉枪,确保每一个接口的牢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