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核会比较严格,ODI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成立一年以上,如果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难以提供完整的审计财务报表的,则无法通过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2.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显示出现亏损;
3.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越高越好;
4.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越低越好。
提供资料:
1、拟注册加拿大公司名称(英文)
2、股东及董事名称、身份证或护照、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加拿大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
4、提供至少一位加拿大公司董事。(温哥华地区注册不需提供)。
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前期费用登记: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项目或企业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如缴纳保证金和支付租用办公场地等费用。支付相关费用前需要申请办理前期费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