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资料:
1、拟注册加拿大公司名称(英文)
2、股东及董事名称、身份证或护照、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加拿大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
4、提供至少一位加拿大公司董事。(温哥华地区注册不需提供)。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直接投资变更登记:境内机构在进行境外投资过程中,会发生义务出资变化(含增资、减资)、实际出资减资、境外标的企业的股东股权转让以及相关主体档案基本信息变化等情况,需要相应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