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投资,如果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要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那这个外资公司要开立外汇银行账户时,银行会要求提供之前国内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投资所申请的ODI备案文件。
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
同时,这种管理不是无限穿透,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
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核会比较严格,ODI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成立一年以上,如果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难以提供完整的审计财务报表的,则无法通过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2.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显示出现亏损;
3.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越高越好;
4.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越低越好。
备案所需资料
- 境外投资备案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 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