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数量要求。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一、税收减免: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山东省奖励10万,其他各区奖励10-30万不等:
三、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四、资助项目: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五、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国”字招牌荣誉,极大利于促进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人才,这专样更能吸引他们;
七、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属费用地;
八、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九、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十、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