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申请的优势
1、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或实现境内资金不出境,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2、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3、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
4、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5、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
6、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7、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8、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一般为两种情况:
1.境外新设公司(新设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必须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2.境外并购公司(并购就是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报告在整个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拥有丰富经验的人士来撰写,通过率会比较高,所以在这劝说一句,即使申请企业人员自己处理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事宜,在尽职调查报告这块还是单独交由登尼特这类实操经营丰富的企业来协助出具会比较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压缩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时间。
什么是企业境外投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需要遵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简而言之,国内企业投资中国大陆以外的公司,包括港澳台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新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股权,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规执行。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需要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