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负责。
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按照与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资质相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初审。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要满足什么条件?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是建筑资质代办公司提供的一种商业服务。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许多企业对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办理并不熟悉,就需要代办公司协助完成。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满足的条件: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办理申请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参照前两款办法自行确定。其中,涉及铁道、民航方面二级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2、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按照与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资质相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初审。
3、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4、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增项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每年的8月31日前报建设部备案。
5、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总后营房部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向其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审批。其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财务、人事任免均由其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6、资质审批实行公告制度。建筑企业资质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全国建筑管理行业报纸发布;二级及以下企业公告发布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7、《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将所掌握的情况,提供给资质审批部门,作为进行资质审批的依据。
8、对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检结束后的2个月内集中办理;对申请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分期分批集中办理。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在办理时还要注意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否准备齐全、程序是否完善等。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就找。
办理建筑资质,首先要有一家公司,不同类别的资质,对于企业的资产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无论我们是注册也好,还是收购也好,是要注意我们资产是否符合要求。按新的要求公司可以直接办理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要在资产和技术负责人上达到二级的要求,其他方面达到三级的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