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用三:资产中的重头戏
商标的评估价值能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额,而且越高价值的品牌越能体现出该商标的影响力和企业的经营情况,间接反映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标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商标作用八:品牌纠纷中的盾牌
商标就好比是战争中的盾牌,谁掌握商标拥有商标的专用权谁就是这个“盾牌”的主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反弹伤害给入侵的“敌军”。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知识产权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