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票据贴现,一般都是商业承兑汇票,并不是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资信不一,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一,所以承兑人的票,不可能都被金融机构所贴现或者质押,这样大量的空缺就出来了。
一般来说,企业作为持票人,经常会出现手中承兑汇票还未到期但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先行贴付利息,银行会以票面余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票款付给企业所需资金,等到企业所持票据到期时,银行再向承兑的一方收取款项。
通过贴现操作,拿票的一方用票换取实实在的钱,用于自身的生产和周转,对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资金流动都十分有利。
票据贴现的交易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放弃追索权的贴现(买断),另一种是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非买断)。
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是银行购买申请人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不同之处是前者由银行从企业手中收票,待票据到期再由银行负责收钱,票据权利都在银行这一边,而后者中的银行则保留一项对企业的追索权,万一有钱收不回的情况,银行可以向企业追索票据行为,票据权利转移向银行没有前者那么彻底。这也就解释了“买断”和“非买断”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