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V车牌
深圳湾口岸:在广东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深圳湾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港珠澳大桥口岸:在广东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近三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2、粤Z车牌
深圳口岸: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个。
港珠澳大桥口岸:
近三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商务车指标;近三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近三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个。
两地车牌办理时纳税条件为主要审核条件,其他附加条件如司机、车辆或其他条件只要纳税条件符合之后都可以后期完善。
更多两地车牌办理相关条件欢迎咨询。(V:189 2642 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