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证明中,应该客观地评价证明人在工作中的表现,例如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这可以让招聘人员和其他相关方面更好地了解证明人的工作能力和潜力。
在职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开具工作收入证明
1、资金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用公司抬头信纸、列明职务、工作年限、年收入、近五年详细收入、地址电话(如信头纸上无或与信头纸上不符)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个人完税证明、负责人签名、有名片则附上一张名片。(申请人若已工作,也需提供收入证明)
2、如果担保人为企业的法定/股东,需提供:(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提供公证件,股东只需提供复印件;(2)公司税单复印件(近三个月);(3)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4)若持股份,提供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3、如果有额外房产和租金收入,请提供所有房产证复印件和相应租房协议公证件原件。
工作证明对于员工申请房贷、租房以及就业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帮助,可以证明其在单位有稳定的工作来源。 工作证明的格式应简洁明了,对于证明事项应具体详细,尽量避免纰漏或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