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首饰,工艺美术品,集邮票品,其他文化用品(照相器材、摄像器材、乐器、玩具)。
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矿产品、矿物制品,润滑油,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化肥、农用薄膜。
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厨房设备(灶具、炊具、厨具、餐具、),卫生洁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灯具)。
过期化妆品属于有毒有害垃圾。因为过期化妆品中含有很多有害,使用过后会对使用者的皮肤状况和身体健康产生危害,也会污染到生态环境,过期的化妆品还可能含矿物油或者汞,并且已经变质,如果要把过期或使用完的化妆品、药品丢弃,应该连同其包装物一起投入有害垃圾桶,以免混入其他类别垃圾中,污染环境。在生活中,有害垃圾还包括电池类、含汞类、废药类、油漆类、杀虫剂等,也要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如果新手妈妈或者孕期妈妈使用了过期化妆品,过期化妆品中的有害成分会通过母体间接与宝宝接触,容易使宝宝患上溶血,引发败血症或脑膜炎,危害宝宝的身体健康。此外,过期化妆品如果没有妥善处理,而是直接流入到土壤和河中的话,其中的化学成分将会对土壤、空气和水质产生很大的污染,影响土壤和水质,危害生态环境。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对处理过期食品早有明确规定,对生产厂家、销售部门要求所有过期食品一律统一、集中销毁处理。执法部门发现和查到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伪劣产品,一定要集中报废销毁。严禁将过期食品随便送人、倾倒,更不得进行再次销售、流通二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