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保函是指我行因买方申请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应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者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业务而出局的书面文件。
质量/维修保函是指我行应工程承包方或者供货方的申请,向业主或者买方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履行保修期或者维修期内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
【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
3.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
4.提供工程承包方或者供货方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回笼应收账款。
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