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专指工程项目或贸易项下招标时,银行应投标人的申请而向招标人开立的银行保函,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
简单辨认独立保函:“一般无条件”、“见索即付”、“不依附合同生效”、“保函是独立的”或“本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字样的,基本可以确定本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功能:
履约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 能满足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