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一)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与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如在外地托管须由档案托管机构给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或提供在西安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