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地质勘察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四个原则。 (1) 统筹规划原则,明确此次地质勘察工作的目的,虽然地质勘察是为了寻找矿脉,但同时要为长久的发展做好考虑,在勘察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关的规划,做好阶段性的保障。 (2) 规律原则,地质勘察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勘察工作者的实际经历证明,地质勘察是存在着规律的,因此,一定要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此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进行完善。 (3) 满足发展需要原则,地质勘察工作中,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勘察工作,还要针对当地的整体发展,做出充分的考虑,包括有:当地的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环境,以及道路交通等多项因素,避免对居民的生活和当地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4) 技术创新原则,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任何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地质勘察工作人员,一定要注重对地质勘察技术的创新,探寻更加、的地质勘察技术,提升地质勘察的效率和质量。
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基坑支护的目的与作用: 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长期以来,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持续的能源资源保障。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地质勘察行业的责任依然是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倡导绿色勘查,实现地质找矿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一方面,通过深化成矿理论研究,减少探矿工程部署,提高实物工作量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研究和推广减少环境破坏的地质工作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手段,如采取水平方向钻探工艺方法等。同时,矿产勘查工作内容要涵盖资源发现、开发利用、环境恢复治理三个阶段,即由过去单纯的资源调查评价向地质环境调查、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估及恢复治理“三位一体”的综合调查评价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