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地质勘察一般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它可以直接深入地下岩层取得所需的工程地质条件资料,是探明深部地质情况的可靠的方法。地质勘察的主要方式有工程地质钻探、坑探和物探,其主要任务为: 1、探明建筑场地的岩性及地质构造,即以及各地层的厚度、性质及其变化;划分地层并确定其接触关系;以及基岩的风化程度、划分风化带;研究岩层的产状、裂隙发育程度及其随深度的变化;研究褶皱、断裂、破碎带以及其他地质构造的空间分布和变化。 2、探明水文地质条件,即含水层、隔水层的分布、埋深、厚度、性质及地下水位。 3、探明地面及物理地质现象,包括河谷阶地、冲洪积扇、坡积层的位置和土层结构;溶岩的规模及发育程度;滑坡及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特性等。 4、提取岩土样及水样,提供野外试验条件。从钻孔或勘察点去岩土样或水样,提供室内试验、分析、鉴定之用。勘察所形成的坑孔可为现场原位试验提供场所和条件。
基坑支护的目的与作用: 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地质勘察要树立“大地质、大生态、大服务”的发展理念,加强创新合作,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好“地质+”。充分发挥地质勘察的技术优势,将水文地质、地球化学等地学专业知识跨界运用于生态环境领域以及民生领域,如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土污染调查与治理、地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