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是对原有进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CCIB)、认证强制性监督制度(长城),入网许可 证制度、销售许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全部或部分取代。 国家认监委根据赋予的工作职责,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