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签证存款证明开具的方法:
1、携带存折和身份证,到存款账户的银行所在地,根据银行要求,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2、存款证明的开具地点:存款账户所在的县级或者地区级银行。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银行资产证明可以由本人去银行办理或者找代办机构办理。如自己去银行办理需要确定需要的资金证明额度、资金转入银行、去银行预约、携带物料到银行办理。找我们代办只需要提交额度及物料给代办即可,个人资金证明一般1天即可,企业资金证明7天内即可。
存款证明种类:(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