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祭拜前的准备
在进入灵堂前,应该心存敬意和哀思。进入灵堂时应保持庄重、严肃的态度,避免嬉笑或喧哗,展现对逝者的尊重。如果事先了解了逝者的宗教信仰或习惯,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做适当的准备,以便更好地参与祭拜仪式。
遗体火化寄存包括追悼会、礼兵送灵至火化间、礼兵提供捡拾骨灰、装骨灰、封骨灰盒、推车和打伞服务。这一系列服务内容包括在追悼会和火化两大环节中,逝者遗体火化以后还要陪同家属办理骨灰寄存等相关业务。葬礼上需要的葬礼礼仪及亲友祭奠的环节,都由工作人员协助指导办理。
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