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项目大体来说分为基本项目和额外增选项目,相应的殡葬价格也分为政府定价(如火化费)、政府指导价(如骨灰盒)及市场价。2012年以前,全国各地基本都是照此运行,只不过具体项目和价格上会有些不同。2012年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出手对殡葬服务基本项目和可选项目进行了全国归并统一,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得到了规范,乱象得到一定缓解。
遗体跨省运送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2、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3、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
尸体会滋生,既不卫生、,又极容易引发一些恐慌和反感的情绪,所以家属也应该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多考虑考虑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建议选择就近处理、就近火化吧,把骨灰转运到故土进行安葬是负责任、明智的选择。
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