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是指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需要向国家专利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包括名称变更与权利变更两类。专利变更:1、名称变更:当事人本身没有变更,而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因更名或者迁移地址而发生的变化。2、权利变更:申请人、专利权人、联系人等主体的变更。
社保注销
当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依法终止时,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消等依法终止的情况时,须办理社保注销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核定表》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
②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
③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