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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新洲区短期应急资金周转,专业度高,经验丰富

    2024-07-04 05:00:01 10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票据贴现

    个人类

    个人经营类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俗称按揭)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房屋增贷

    理财型房贷

    房屋转贷

    商用房按揭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车(购车贷款)

    二手车(原车融贷)

    机车相关贷款

    机车融资(又称机车贷款、机车借款、机车增贷)

    购车分期贷款(又称购车分期、购车贷款、机车分期、或机车分期贷款)

    助学贷款

    其他消费贷款

    装修贷款

    旅游贷款

    耐用消费品贷款

    其他

    个人质押类贷款

    借贷关系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对那些通过或利用领导、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介绍的贷款,不得放松对贷款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贷款。

    发放担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进行认真调查。对借款人与担保人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贷款要从严审查。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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