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