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以开具哪些诊断证明?
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住院病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因为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所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一定要记全。
1、关于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
2、关于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
3、关于营养费:要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
如果是在怀孕期间检查出来胎儿有问题,需要引产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医学引产证明。医学引产证明是在医院由医生开具的,开具以后才能住院引产。
计划生育引产证明,一般是由于未婚、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需要的引产证明。这种引产证明是需要到当地的居委会来时办理的。办理完以后拿到当地的医院,进行相应的引产处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