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家法规规定报废车辆拆解必须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破损,以防再次利用影响,但实际上,流入黑市的报废车并不按规定拆解,车况尚可的报废车会被翻新出售,而无法再开的车辆也会被肢解后取出可用零部件,再重新拼装成一辆“新车”。
报废车主要是指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对于未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可自愿报废。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都可以称为报废车。
在政策制定上应当与时俱进,符合具体实际。我国报废汽车制度的滞后和缺失是阻碍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静脉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如果制度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静脉产业市场就以“市场失灵”的方式回报社会,此时阻碍发展的不是市场而是制度。
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车生产企业的培训或技术指导,制定拆解方案,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具有资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禁止进一步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