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当办理某些信贷业务的时候,银行会要求提供工资流水单。银行的工资流水单是证明借款人每月有正常的固定收入和保证按时扣贷款的保证,主要是考察借款人的还款来源稳定性及负债能力。
多家银行证实,现在申请贷款,申请人不仅要提供收入证明、信用记录、公司、学历等,还必须向银行提交自己的银行流水,也就是工资卡上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的单据。这一措施主要是防止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降低银行风险。
银行流水也叫银行卡交易对账单。众所周知,持卡人的每一笔存取款、消费、转账信息都会被详细记录下来,由此产生的银行卡交易清单就是银行流水。常见的银行流主要有银行工资条流、自存流、转账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