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怀孕是一件需要慎重对待的事情,对于很多的女性来说,怀孕之前需要积极备孕的,这样才有助于提高受孕的几率,也有助于优生优育的。但是一些女性工作的场所比较特殊,想要备孕就需要在家中休息。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怀孕证明,但是怀孕证明是什么?怎么开?很多女性不是很明白。既然你看到这,那么拿起电话跟我联系吧,交给我们帮你解决。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