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申请
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CNAL秘书处应向申请方提供版本的认可规则和其他有关件。
认可流程
首先,实验室需要依据CNAS-CL01以及CNAS相关应用说明、指南、规则等要求建立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后开展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期间,实验室要结合CNAS的能力验证规则开展相应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工作。
其次,实验室向CNAS提交申请资料,接受CNAS的文件审核;
再次,通过文审后,接受CNAS安排的现场评审;
后,现场评审后,把不符合项整改资料提交至CNAS,等待取证。
以上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时间的长短具体也要结合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基础以及体系运行情况而定。
乙级防雷检测资质
乙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申请乙级防雷检测资质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3年以上;
2.具备满足要求的专业设备。
综上,自从防雷检测市场放开以后,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企业与日俱增,据粗略统计每个省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大约在60-80家,全国共计2500家,其中甲级资质约500家左右。
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
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 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 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 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
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 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