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国内信用证的优势:对买方:支付;约束卖方履约行为;避免资金提前占用;增加融资渠道;对卖方:确保合同的履行和交易的;便于控制货权;便于融资;减少应收帐款;消除拖欠,降低支付风险。
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