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除了银行贷款以外,小额贷款公司是很多人的第二选择。因为它的申请门槛较低,办理时所需要的资料和过程也相对简单,这对于许多资质不足或急需用钱的个人来说,是较为不错的选择。相对应的,它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利息比较高,还款日期也相对较短。毕竟贷款公司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对于那些预期资金不充足,难以负担利息的个人来说需要谨慎选择。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在某些试点承认了私人借贷的合法化,私人借贷严密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并遵循自愿、互帮互助和诚信的原则.
目前,中国仍有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的情况,由此,一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不得不依靠私人借贷筹集资金.那么,私人借贷是否合符合法律这个问题,自然是一些依私人借贷的人想要清楚的事情
私人借贷合法,私人借贷只要约定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范围,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