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间隔依次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开证银行须对受益人(出口商) 承担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作出有条件保证付款的文件,虽然开证行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不是资金,但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跟单汇票,不论开证申请人 (进口商) 是否付款,开证行就得首先对外履行付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