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短借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广义的民间短借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短借。民间短借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短期贷款的优点是利率比较低,资金供给和偿还比较稳定。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长久资金的需要,同时,由于短期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受利率波动的影响。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短期借款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